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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企业赴美并购CFIUS审查需要申报哪些内容

CFIUS审查依据《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》(FIRRMA,2018年)。中国企业并购美国公司时,若目标公司属于TID(关键技术/关键基础设施/敏感个人数据)领域,须在交割前向CFIUS提交强制申报(Mandatory Declaration)或自愿通知(Voluntary Notice),强制申报审查期为30天,完整通知审查期为45天(可延至90天)。

一、CFIUS强制申报的触发条件

以下情形必须提交强制申报(Mandatory Declaration),否则面临最高交易价值100%的民事罚款:

自愿通知(Voluntary Notice)虽非强制,但不申报的交易若被CFIUS事后立案审查,将面临更大不确定性。

二、申报材料清单

自愿通知须提交以下信息(格式依CFIUS官方模板):

三、审查时间线

  1. 预申报接触(Pre-Filing):建议提交前与CFIUS工作人员进行非正式沟通,约2-4周
  2. 强制申报受理后30天内完成审查
  3. 自愿通知受理后45天(初审)→ 必要时再延45天→ 总统决定期15天,全程最长105天
  4. 若CFIUS要求签署国家安全协议(NSA),则可不限期延长

四、2024年趋势:加强对中国投资的审查

2023年以来CFIUS对中国背景投资审查力度持续加强,被叫停或要求剥离的案例增加。建议中国企业:(1)在启动并购谈判前做CFIUS风险预评估;(2)考虑通过美国本土PE基金作为直接收购主体(但若中方最终控制权超过一定比例仍须申报);(3)提前准备缓解措施(Mitigation Measures),如隔离敏感数据访问权限、设置安全董事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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